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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中节能与江西省政府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成为双方战略合作的切入点。2012年3月,中节能与江西省城镇建设投资公司共同投资10亿元成立了中国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全面负责在江西省的节能环保业务。在半年时间内,对全省94个工业园区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规划,并先期签约28个项目。 江西省计划3年内分批完成102个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日处理规模达到250万吨。除部分已建或自建项目外,根据合作协议,中节能将对其余69个项目打包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双方将合作投资146亿元,如此大的总处理规模在全国尚属首例。据介绍,中节能在战略合作协议中承诺,在江西的投资额不低于200亿元。”这是媒体就中节能与江西战略合作报道中的一段话,看得出这是金融危机之后央企在四万亿政策刺激下与地方政府对接的一个典型范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抛开这个具体案例,总体上讲,央企与地方政府对接有几个特点:第一,基本没有竞争,不是市场行为是行政行为;第二,有利于短期内央企的绩效提升但无助于提升央企竞争力;第三,可以为地方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但由于双方都缺少责任感容易造成投资失误;第四,容易使地方政府和央企债台高筑失去融资发展能力。因此央企与地方政府对接投资效率较低,有利有弊但弊大于利,在讲究市场竞争的新形势下不具有复制性。世行等国际组织对央企与地方政府对接一直有微词,甚至把这类对接的项目排除在PPP之外,说明在国际上这种方式也不被看好。

当然,从企业角度,中节能这个案例是充分调动企业资源取得的经营成绩,无可厚非而且可圈可点。如果是民营企业具备了这样的机会和获取机会的资源,也一定不会放弃的,而且可能争取自身利益做到最大可能。也许在这个案例里,地方政府和中节能都没有吃亏,毕竟他们玩的不是零和游戏,项目的资金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是由银行和中央政府承担了。需要思考的是政府应该如何做,尤其是中央政府,特别是要思考这种做法是否可持续是否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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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永祥

金永祥

90篇文章 7年前更新

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大岳研究院院长。在马凯副总理主持的《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上代表中方发言、亚行技援-国家发改委特许经营立法研究项目首席专家、住建部海绵城市专家委员会成员和市长学院客座教授。带领团队完成了500多PPP项目,包括北京地铁四号线和池州模式等著名PPP项目,编写出版PPP书籍十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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