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金总的问题。您在一篇文章里说我国目前已经有七千到八千个PPP项目,最近各种渠道传,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和交通部都自行或联合推试点项目,去年北京等地方政府也都曾推出过试点项目,你怎么看现有七八千项目和试点项目的关系?你怎么评价这些试点项目的做法?
答:如果章司长不走,由他来回答这个问题最合适。
我让我大岳咨询的同事粗略统计了一下全国的PPP项目,大概有七八千。刚才杨向平主任说我国已经有6000多污水处理厂,可能PPP项目个数会超过七八千,我们统计时考虑的污水厂个数只有3000多。哈尔滨太平污水厂BOT项目是这七八千PPP项目中的一个,从今天沙龙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出这个项目有很多经验教训可以总结。如果时间再充分一些,工作深入一些,可以总结的东西一定更多。一个项目如此,可以推想,七八千PPP项目蕴含的经验教训将是非常丰富的。
我想政府开展PPP试点的目的是想通过试点总结经验然后推广。政府重视经验教训,应该从总结这些项目开始。目前的七八千项目,从时间跨度上经过了几十年,从地域上讲涵盖了所有所有省份和主要城市,从行业分布看几乎包括了所有适合做PPP的领域,其类型也包括了PPP的各种形式,各种各样的问题也都出现了。如果能把这些项目进行总结提炼,可能会比选择一些项目做试点带来的价值大得多。
去年北京市定PPP试点项目时,市长组织的专家会我去了,我的建议是不要再做试点了,应该总结项目项目的经验教训,我的理由是我们在北京做的PPP项目差不多都有100个了。后来市政府发的文件还是叫试点项目。现在的中央政府部门也一样,我们也建议侧重总结提高。日本在这方面做得很好,从1999年他们颁布PPP法到现在已经总结修改过三次了,他们的知识是不断积累的。我们国家不断从头开始的情况多,重复交学费的情况多。
当然政府推动PPP试点项目一定有自己合理的理由。我有个建议,政府继续开展新的PPP试点工作,在总结既有PPP项目的基础上再做试点是有必要的,不能简单重复以前的PPP模式。从我做PPP项目经历看,至少有以下问题应该在新的试点项目中解决:
第一, 公商双方的履约和信用问题。商业机构的履约问题容易解决一些,地方政府的履约问题如何解决。
第二, 融资问题。有两个问题值得突破,一是项目融资占PPP的比例一直很低,二是贷款期限普遍较短。
第三, 如何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如何落实政府提出的混合所有制政策。
第四, 咨询公司如何发挥专业性作用,改变只要叫中介机构就可以做PPP,甚至用工程招标资格要求PPP咨询公司的奇怪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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