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商合作(PPP)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边界是清晰的,这种做法调动了公商双方的积极性,实现了双方的优势互补。
政府融资平台的最大问题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边界不清晰,结果是平台公司没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平台出了债务危机则责任不清。解决平台公司债务问题应该从理清政企边界入手。
作为平台公司,最希望的是像社会资本那样与政府建立清晰的合同关系,同时又保留自己与政府的特殊关系。很明显,这是很难做到的。尽管如此,在平台债务越来越重,甚至去掉非经营性资产已经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解决平台债务问题已经成为政府的责任。一旦一个地区平台公司偿债出现问题,必然殃及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当地的投资环境。只要有解决问题的办法,政府应该会愿意尝试。
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推PPP,PPP会成为政府建设基础设施的重要融资工具。在不久的将来,PPP理念将被政府广泛接受。理清平台公司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借鉴PPP模式和理念的条件将越来越成熟,这将为化解平台债务创造条件。
政府和平台公司之间可以建立另外一种PPP,这种PPP不是公商合作,而是公公合作,前面的两个P都是公共方的组成部分。这种PPP较公商合作的PPP将有些新的特点:第一,不用招标,政府直接委托下属平台公司完成某项任务,效率高;第二,确定双方关系可以是合同也可以是政府文件,即使是合同其条款也不是非常严格,弹性大;第三,对价格、回报等财务指标可以只做原则性规定,并实行秋后算账,操作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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